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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铁路服装厂有限公司调车春秋服、夏服裁片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非招标项目第2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改为: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 两轮报价+ 至少一轮单独谈判(谈判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轮次) 方式,后续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在资质、样品满足采购人:****,最终报价低者成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改为: 如乙方正常履约,甲方将在合同期满30个工作日内或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届满后(以较晚者为准)无息返还。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中第五条资格审查资料备注改为: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第四部分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改为:如乙方正常履约,甲方将在合同期满30个工作日内或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届满后(以较晚者为准)无息返还。

第四部分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改为 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