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蚌埠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一、项目编号: BB2026SQCGC047

二、项目名称:**** 蚌埠****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竞争 ,成交费率为 76%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竞争 ,评审费率为 ****%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蚌埠****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粮(包括大米、高筋面粉)、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蔬菜、水果、水产品、禽蛋、豆制品、干鲜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结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 1年,按照财政部 《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37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采购人:****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安海燕 (组长)、 李祎 、胡舸(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蚌埠****院

址:蚌埠****区东海大道 719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河南恒基时代****有限公司

址:河南****路 30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简洁(采购代理机构:****

话: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