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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473弄3号4层4104室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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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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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
施工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国市****村。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89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标准(质量):
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接采购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
:
孙阳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沪
23****83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海云、张天武、王更贵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宁国市****局、
安徽道迪****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号、****、****,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
0563-****,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宁国市****局
地址:****
1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道迪****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人民路
230号
邮箱:
ahddgczx@http://****
联系方式:
孙工、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
女士、
孙工
电话
:
0563-****
、
0563-****
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