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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安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473弄3号4层4104室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徽省 2025年宁国市南极乡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自筹自建

施工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国市****村。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89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标准(质量): 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接采购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 孙阳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沪 23****834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海云、张天武、王更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宁国市****局、 安徽道迪****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1号、****、****,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 0563-****,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宁国市****局

地址:**** 1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道迪****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人民路 230号

邮箱: ahddgczx@http://****

联系方式: 孙工、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女士、 孙工

电话 0563-**** 0563-****

十、 附件

     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