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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招标HYJAJC-1标段(第二次)(HBSJ-202408GL-072034002)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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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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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委员会以《省****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公里。主线及宜昌****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其他:参加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如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而造成投标人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参加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要按第二次招标文件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造成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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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交工检测,包括对工程实体、原材料、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并提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交工检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JAJC-1标段(第二次) 计划工期:19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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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服务期从项目签订合同至完成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服务全部工作止,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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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注:前述单位:****;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为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对应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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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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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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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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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站(http://****)、湖北****平台(http://****)、湖北****平台(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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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并在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 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颁发机构名称:****,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 。 3 、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4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5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业绩证明材料 须同时提供 : 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如交工验收证书等) 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 、 “ 近 5 年 ” 是指 2021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 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 4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 、 若单个合同包含多 条里程不少于 30km 的 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 一条里程不少于 30km 的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 6 、 如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注明的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或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或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7 、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公司****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公司直接****公司,其业绩亦不****公司的名义计算。 8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0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 、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 、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要求:职称证、试验检测师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 、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须同时提供 : 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扫描件;②发包人 ( 或委托人 ) 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 、 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 及人员履职情况 ,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 、近 5 年是指 2021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以 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 5 、 若单个合同包含多 条 不同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分别予以计算;若单个合同包只含 一条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里多个施工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质量专项检测 工作 或者交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仅按一项业绩计算。 6 、 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9 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 、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 、 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注:1 、本表中 “ 近三年 ” 是指 2023 年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3 、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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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