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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局呼和浩特电务段限界测量仪集中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呼和局呼和浩特电务段限界测量仪集中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9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局呼和浩特电务段限界测量仪集中采购采购人:********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浩特****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呼和浩特电务段限界测量仪集中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商(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
②报价人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
③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符合Q/CR 904-2022附录A要求、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的检定台架,能够对投标产品的限界横向尺寸、限界垂向尺寸、轨距、超高等参数进行检测、校准,保证产品的出厂质量及售后校准服务,报价文件中提供技术审查证书复印件。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08:00至 ****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04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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