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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共供水计划用水户远传电磁水表采购项目(第三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宣城市公共供水计划用水户远传电磁水表采购项目(第三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路 1 号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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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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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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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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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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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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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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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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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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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传电磁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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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水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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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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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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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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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水平,倾斜,垂直安装;无检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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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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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昌军、严传宝、李民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处、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18号建设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2栋3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处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 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