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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泾县设备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2
二、项目名称:****
宣城****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泾县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89号中佳铁道产业园区5栋1层1-2
成交金额: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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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
名称:****
森林防火专用无人机
品牌:鹰航
规格型号:
YH-005
数量:
1台
单价:
****
.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璕
、
储得俊
、
王辉军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2、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泾县****局
、安徽恒升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网****公司南侧
、泾县****厦,联系电话:
****
、
****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泾县****局
地址:****
泾县****网****公司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
先生、
耿
工
、
梅工
电话:
****
、
****、
****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