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徐冲村河舟组道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JZCG2026-NF004
二、项目名称:****
徐冲村河舟组道路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现代产业园区)上海大厦
903、904、905、906室
成交
金额:
壹佰贰拾贰万伍仟零玖拾伍
元整(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
类
|
|
名称:****
施工范围:徐冲村河舟组道路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面硬化、混凝土道路、沥青道路、排水沟、排水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及采购文件要求。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6
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
徐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234
2****7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志远、王永红、卢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
方式二,
通过
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若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股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0564-****。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
投标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处西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厦
A座1413室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