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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海原支线水源延伸工程二标段废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6



一、项目名称:****

二、废标原因:招标人:****,未按要求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判定为废标”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的明确约定,确定取消其施工二标段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之规定,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予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三、发布的媒介:宁夏****网、中国****平台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35号楼2单元501室

联系人:****

电话: ****

宁夏德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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