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箱;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未列明行业)。注:(1)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按以上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单位:****,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nmgdrb@http://****,邮****公司名称:****,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待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收到《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温馨提示:供应商发送上述资料时,应充分考虑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供应商发送资料时间临近截止时间,造成因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更正,导致的文件获取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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