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26-03-26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09:16: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答疑澄清时间 **** 09:16:11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09:16:1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 S********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项目编号:S********(以下称”招标文件”)****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就《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网(http:http://****)的“S301线至帕觉央日村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4)项其他因素中,企业业绩原文为:“增加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前独立承担施工合同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相关证明截图,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现为避免歧义,修改为和招标公告及附表四中业绩要求一致。即:“增加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前独立承担施工合同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全国****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相关证明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项目所在地省****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2、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超过15天,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10时00分。”不变。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