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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中国铁路呼和浩****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J-3-1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有限公司集宁工务段关于全站仪、水准仪维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2.报价单位:****,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格有效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报价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报价单位:****,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信用评价”下查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7时00分 ****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5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内蒙古****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1)开会时请携带报价文件。 (2)未按时参加采购会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3) 内蒙古****路99号集宁工务段材料科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

电话:0474-****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电话:0474-****

技术参数咨询人:李星辰

电话:0474-****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集宁工务段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