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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中心 项目 (二次) 成交结果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 6019
二、项目名称 : 荆州****中心 项目 (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伟工建设有限公 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6号
成交金额 :**** ( **** 元)
评审报价: ****( **** 元)
评审总得分: **** 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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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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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荆州****中心 项目 (二次) 施工范围: 新建一层钢结构冷库约 260 平方 米,高约 6米,新建挡墙约50立方米,场地硬化约280平方米,冷库周边新建彩钢瓦雨棚约80平 方 米,配套冷库设备采购等。 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余慧娟 执业证书信息: 建筑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 2342****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琦 (组长)、 徐继生 、 周圣杰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有限公司或 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0563-****; 绩溪县荆州乡 上胡家村 139号 ,联系电话: 0563-****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绩溪县荆州乡 上胡家村 139号
联系方式: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广道****有限公司
地 址: 绩溪县****楼
联系方式: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