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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桥镇浮山森林防火通道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5
项目名称 峨桥镇浮山森林防火通道二期工程监理(二次)
项目编号 WH090GL26JL0037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34****6 号)
标段名称 峨桥镇浮山森林防火通道二期工程监理(二次)
标段编号 WH090GL26JL****-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区峨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路1号
联系人:**** 周积亮****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明业****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楼 7 楼
联系人:**** 黄志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 03 23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 天津市华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1.60%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厉剑
资质证书编号:交[公]****
资质证书名称:****
服务期(天)  103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资格业绩:津汉公路(东金路—金钟河桥东侧桥头)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1标段
加分业绩:天津****路(梅丰公路-宝新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津蓟高速公路宝坻温泉城互通立交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津汉公路(东金路-金钟河桥东侧桥头)改建工程
加分业绩:津汉公路(东金路-金钟河桥东侧桥头)改建工程
规定公示的单位:**** 2023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17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2016-2017年度鲁班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 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1.9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刘春生
资质证书编号:交[公]****
资质证书名称:****
服务期(天)  103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资格业绩:徐州****路宿州段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1)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合肥段施工监理 (2)霍山县****路(佛子岭至黑石渡(淠河西岸)段)工程施工监理 (3)G236长江南路(珩琅山路一S334段)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期)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芜宣机场机场路一期(上跨桥至高速段)
加分业绩:芜宣机场机场路一期(上跨桥至高速段)
规定公示的单位:**** (1)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2025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奖 (3)2023年度安徽省“黄山杯”优质工程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 扬州华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2.12%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丁伟
资质证书编号:JGJ****(交【公】****)
资质证书名称:****
服务期(天)  103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资格业绩:S21阿勒泰****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HWJL-3 标段
加分业绩:1、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工程****标段。 2、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江都段扩建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段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宿迁****区新大线北延工程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宿迁****区新大线北延工程监理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 1、345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荣获2023年江苏省优质工程项目 2、331省道宝应段改扩建工程荣获2023年江苏省优质工程项目 3、333省道高邮东段改扩建工程荣获2022-2023年度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至****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 、基准价: ****%
2 、样本值单位:********有限公司、安徽省云鹏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华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豫路工程****有限公司、扬州华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路星****有限公司、安徽虹桥交通****有限公司、宿州****路工程********公司
3 、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网址:http://****)。 招标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