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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E5322X****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部门集中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包10)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二、数字防爆手持电台 1.1支持接入语音自组网基站;PDT 制式,频道范围至少支持 350MHz-400MHz。 现修改为: ▲1.1 支持接入语音自组网基站;PDT制式,支持数字常规及数字集群2种工作方式;频道范围至少支持350MHz-400MHz。
2、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二、数字防爆手持电台1.4项; 现修改为: 1.4 电池:标配电池≥2000mAh(锂电池或锂聚合物电池);工作时长≥18小时;内置蓝牙模块,仅支持北斗定位功能;频率稳定度:±2.5ppm,天线阻抗:50Ω;工作环境温度至少支持-20℃-50℃;外型尺寸(带电池、不带天线,长*宽*高)≤150mm*65mm*50mm;
3、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三、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 2.2项; 现修改为: 2.2支持北斗二号和北斗三号1-63号全部卫星;支持北斗三号短报文通讯,报文长度≥1000个汉字;支持4G/5G全网通,防护等级:≥IP67; 仅支持北斗定位功能;首次捕获时间:≤10s;重捕获时间:信号中断30s,重捕获时间:≤3s;电池续航时间:待机时长≥120小时;连续工作时间≥20小时;
4、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三、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 3.4项。 现修改为: 3.4支持背夹,终端防护等级≥IP65、跌落防护高度≥1.5米;仅支持北斗定位功能;配备耳机1副,全向天线1副,配备卫星电话通信卡1张(含1年基本通信资费套餐)。
5、 原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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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
79.8 |
一、技术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范围详见其他注意事项①),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计79.8分。 ①标记“★”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指标,有任何负偏离(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②标记“▲”号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共5项38分,每一项负偏离扣7.6分。 ③未做任何标记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共11项41.8分,每一项负偏离扣3.8分。 技术响应得分=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 (注:重要技术指标分值:一般技术指标分值≈2:1) 二、本项不计分情况: 《技术响应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所投产品对应的具体响应情况(缺项)、具体响应情况与对应证明材料不一致、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视同负偏离处理(不计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证明材料:所有技术参数指标须逐条响应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对应技术指标的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参数指标若在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②(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2+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6项,视为投标无效。 ③每项技术参数指标应当在《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栏中,注明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章节条目号和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中用红框标记对应内容。描述性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即可。 ④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技术指标数量以最末级阿拉伯数字序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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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演示 |
10.2 |
1、投标人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演示视频(核心产品详见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未提供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2、对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视频演示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介绍产品设计;②产品部件结构;③产品综合性能;④产品主要功能。 各项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计9.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完全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扣 2.3分,每项内容部分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扣 1 .15分;本项满分 9.2分,扣完为止。 3、演示视频应清晰,视频的格式、大小等要求,详见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注7。产品演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未超时的计1分;超时的不计分。 |
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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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 |
81.4 |
一、技术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以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为基准,所有技术参数须逐条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范围详见其他注意事项①),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计 81.4 分。 ①标记“★”号的为实质性技术指标,有任何负偏离(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②标记“▲”号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共 6 项 44.4 分,每一项负偏离扣7. 4 分。 ③未做任何标记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共1 0 项 37 分,每一项负偏离扣3. 7 分。 技术响应得分=重要技术指标响应得分+一般技术指标响应得分 (注:重要技术指标分值:一般技术指标分值≈2:1) 二、本项不计分情况: 《技术响应偏离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所投产品对应的具体响应情况(缺项)、具体响应情况与对应证明材料不一致、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等情况,视同负偏离处理(不计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证明材料:所有技术参数指标须逐条响应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对应技术指标的检验(检测)报告,技术参数指标若在报告中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官网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②(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2+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项数)≥6项,视为投标无效。 ③每项技术参数指标应当在《技术响应偏离表》“说明”栏中,注明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所在章节条目号和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中用红框标记对应内容。描述性条款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即可。 ④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中,技术指标数量以最末级阿拉伯数字序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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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演示 |
8.6 |
1、投标人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演示视频(核心产品详见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未提供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2、对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视频演示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①介绍产品设计;②产品部件结构;③产品综合性能;④产品主要功能。 各项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计 7.6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完全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扣 1.9 分,每项内容部分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扣 0.95 分;本项满分 7.6 分,扣完为止。 3、演示视频应清晰,视频的格式、大小等要求,详见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注7。产品演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未超时的计1分;超时的不计分。 |
6、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三节 商务要求 8.3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其他要求。 现修改为: 8.3骨传导通话装置其他要求。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9:00
本更正公 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依法不 予受理。
采购人:****:0731-****,以此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助理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王帅、康雪、吴晗、骆瑞祺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