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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程岭乡五维一体生态康养民宿群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2C0026    FS34****9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 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程岭乡五维一体生态康养民宿群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7-1号  

成交金额: ****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程岭乡五维一体生态康养民宿群建设

施工范围:建设康养民宿 20套;完善水、电、路网及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 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陶佳伟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证书编号:皖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锐、刘朝辉 刘连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 ****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址:宿松县****路1号

联系方式: 173 5566 6400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金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20栋5号商铺

联系方式: 173 3068 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73 5566 6400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