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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教体局机关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安徽省宁国市教体局机关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局机关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4-2-1115铺面

成交费率: 73%

供应商的评审费率: 73%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为保障宁国市****局机关食堂食材日常供应,拟通过招标方式为局机关食堂招选食材供应商,包括:粮油类、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等,具体种类、数量根据需求提供,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强制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供应为期一年,预算约为 60万元。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采购人:****。

五、评审专家名单: 饶贤芬、黄晓冰、叶承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局、宁国亦强****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厦7楼, 联系电话: 0563-****、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方式: 0563-****,地址:****)。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宁国市****局

  址: 宁国市****路 103号

联系方 式: 蔡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宁国亦强****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厦 7楼

联系方式: 虞先生、 056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 、虞先生

  话: 0563-**** 0563-****

十、 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