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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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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嘉荫县****中心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嘉发改发〔2024〕25 号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公办托育机构一个,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00 平方米,包括托育班 7 个共计125个托位及消防泵房、多功能活动室、服务管理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备注

  1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施工

  公开招标

  ****

伊春****中心  

(约 800万元)工程总投资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施工单位:****《黑龙江****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应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5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6与招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