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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有限公司(沈阳****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EJCJ2026CG001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环境卫生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为****-****。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沈阳****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网”(http://****)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单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穆良松02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张杰、井凤君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井凤君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