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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TLCG2026SH015
二、项目名称 : 枞阳县****楼提档升级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58号火炬广场北楼606、607、609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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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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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品牌(如有):富士 规格型号:EP-6000 数量:1套 单价:****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 审专家名单: 朱萧俊、张中发、汪兴响、程艳慧、喻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6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枞阳县****路1号6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枞阳县****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