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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第3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第 3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3

二、项目名称:**** 灵芝等公用广告宣传项目 3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区徽州大道 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8栋5楼

成交金额: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3包

服务范围:采购 3块广告,均位于金寨县高速路段,具体为古碑方向(三湾)槐树湾隧道附近编号LW-11广告牌1块、金寨收费站(G42沪蓉高速入口)编号LW-4广告牌1块、六武高速仙花收费站编号LW-22单面双立柱高炮1块,均为高速高炮广告。

服务要求:供应商全权负责上述 3块广告位的金寨灵芝等公用广告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广告位租赁、根据采购人:****、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周期内广告位的运维保障,确保广告持续、正常发布;广告画面的日常清洁、破损更换、配套设备的故障维修;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及广告位的安全管理。

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广告制作安装)。年度评价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两次。

服务标准:经验收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尹华、吕美菊、刘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方式二, 通过 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股 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0564-****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址: 金寨县金叶路 563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汇和建设****有限公司

    址: 金寨县****厦 23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0564-****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