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长铺专职消防站营房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项目编号 :FS34****5 H7FSCG26D02C0025号

项目名称: 长铺专职消防站营房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营房内新建厨房,卫生间拆除及改造,内外墙面改造、翻新,室内外地坪硬化,车库外侧增设消火栓,院内环境整治,执勤业务楼后铁棚等零星建筑拆除,围墙改造,新建消防钢构车库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莉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证书编号:皖2342****7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尹书中,慕晓娟,蒋贻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

    址:宿松县长铺镇长铺大道

联系方式:189 5566 6399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桢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商城16幢9号商铺

联系方式:182 2664 9388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9 5 566 6399

十、附件

1. 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