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
采购(第二周期)中选产品三方协议
签订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 2026〕 40号
各市****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及《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 2025〕 1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相关单位:****(第二周期)中选品种遴选配送企业和网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次签约执行的中选产品为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
二、执行时间
2026 年 3月 3日到 2027年 3月 2日。
三、签订协议时间
2026 年 3月 18日到 2026年 4月 18日。
四、相关机构范围
(一)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清单的相关生产企业。
(二)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三)承担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供应清单配送工作的耗材经营企业。
五、购销协议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登录山西****厅( http://****/ybfw/hallEnter/点击查看 ),配送企业登录山西****平台招采子系统( http://****/tps-local/#/login点击查看 ),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内《电子合同签订用户操作手册》。
(二)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勾选本企业中选产品在各统筹区域配送企业 ,企业遴选的配送企业应能满足所有报量医疗机构的需求。
(三)医疗机构对某中选产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四)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即 “三方购销协议 ”)。
(五)医疗机构将合同推送给相关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六)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完成,用户可下载阅览合同文本。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
(二)没有领取数字认证的配送企业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中心,联系方式: ****;北京数字****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已经领取山西****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
(三)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 ,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原则上,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 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五)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六)合同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采购和使用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
山西****中心
2026 年 3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