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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开区园区电力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郎溪经开区园区电力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
称: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07号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
类
|
|
名称:****
施工范围:包含公用线路架设、杆线迁移、变压器架设及项目地块新增移位临时用电变压器工程,共
4项。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采购文件等。
施工工期:工程施工总金额达合同价并通过采购人:****,或工期满
365个日历天并通过采购人:****,二者满足任一条件,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成。
项目经理
:
汪旭东
执业证书信息:
皖
2342****6
|
五
、
评审专家名单:
苏祖晖
(组长)、
陈秉鸿
、
王静
六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或安徽轩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场
E1305室
,联系电话: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提起投诉(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63-**** 地址:****)。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
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
名
称: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安徽省郎溪县钟
梅路
15号
正北方向
130米
联
系方式:
丁梦琦
0563-****
2
.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轩洋****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场
E1305室
联系方式:
葛先生
****
****@http://****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梦琦
电
话:
0563-****
十、附件
时间:
202
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