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镇江日报社年度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江苏巍信****有限公司受镇江****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江****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镇江日报社年度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 JSWX-(2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11-****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江苏****路17号

采购单位:****:林先生 051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孙工 0511-****

代理机构:****: 江苏****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镇江****队镇江日报社年度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 JSWX-(2026)****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协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拟采用单一来源的理由:

镇江****队承担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需要依托本地主流媒体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等工作。

镇江日报社是镇江市唯一的市委机关报平面媒体单位:****、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主办《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本地主流媒体,是镇江****平台和舆论阵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在镇江本地具有不可替代的主流舆论传播优势,能够通过报纸版面、融媒体平台等多渠道传播方式,形成稳定、高效、权威的宣传效果。

本次服务项目的特性为报纸专版宣传,从权威性、唯一党报性,公信力方面,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镇江日报社”承担本次宣传服务。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镇江日报社

供应商地址: 江苏****路4号

(3)单一来源公示时间

        ****至****

(4) 获取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有限公司(镇江****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3室)。

B.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jswxztb5@http://****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511-**** ****。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 提交 时间:**** 14 : 3 0 至15:0 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 、响应文件 提交 地点:********有限公司( 镇江****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 02 )。

(6)开启

1、时间:**** 1 5 0 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3室(江苏巍信****有限公司)

 

二、开标时间: ****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协商保证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