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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太仓大队绿化养护及大厅绿植摆放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瑟维思(苏州)咨询****有限公司受太仓市****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仓大队绿化养护及大厅绿植摆放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太仓大队绿化养护及大厅绿植摆放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太仓市****路222号

采购单位:****:龚向宇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苏州)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胡娟 ****

代理机构:****: 苏州****路1599号6幢807

 

一、采购项目内容

太仓大队及虹桥路消防救援站绿化养护及大厅绿植摆放,养护面积:约****㎡,绿化养护区****区域。养护区域内所有草坪、乔木、灌木均纳入养护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单位:****,如服务考核成绩合同年度内累计三次不合格或有重大过失,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开标时间: **** 13: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局《关于印发苏州****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5、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胡娟 电话:****  地址:****

6、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中国****网(http://****)发布,包含采购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澄清与修改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发布后代理机构:****。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以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复印件(法人报名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3)响应单位:****。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响应单位:****,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资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本项目为线下开标项目,响应文件及报名资料不接受电子章。

4、售价:人民币100元/份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开启

时间:****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