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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XM2026-DY-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项目概况

大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网(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余财购2026F**** 大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1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除采购人:****,其余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1、若投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①投标文件中须按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00:00 至 ****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网址:http://****/)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0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http://****/gzsxzsp/c****/****/0ae92bac597f45dababc9e328de39fee.shtml)。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网(网址:http://****/),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8)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具体操作规程将按照“赣州****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赣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大余县公安局

地址: 大余县****路交叉口东北

联系方式: 079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江西新明****有限公司

地址: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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