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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消防站消防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一、项目编号:RG[2026]001 (招标文件编号:RG[2026]001)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组或产品名称:****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如皋市****有限公司      如皋市****站消防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如皋市****站消防车定点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一)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二)供应商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三)供应商为采购人:****、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
(四)维修厂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档案内容应有相应的运管部门给定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及“机动车维修纪录管理”等资料,并开展跟踪服务。
(六)供应商为采购人:****,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 60万元止。合同期内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可按原成交条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一)成交人应保证服务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所有成交服务涉及的产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成交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最终验收后,成交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所有成交服务涉及的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六)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建红、张建中、孙国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 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陈俊蓉****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贾晓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