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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阳光美居公租房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3

呼和浩特****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阳光美居公租房小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对阳光美居公租房小区****行维修更换,火灾自报警系统设备的更换安装调试,消防泵房/高位水箱间所有设备管件等拆除供货安装调试,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损坏设备及管道的拆除更换、管道冲洗打压等,电梯前室公共区域的防排烟维修改造,气体灭火系统已超使用年限需更换,更换气体报警主机,报警及联动设备管道,桥架穿越防火墙,楼板防火封堵,室外消火栓管道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外线管道的维修,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更换损坏灯具,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没有设置疏散应急灯具的楼梯间增加疏散应急灯具,防火门维修,地下室半地下室与首层的防火分隔,防排烟系统等更换。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呼和浩特****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及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内蒙古****网( http://****/)

内蒙古****网( http://****/msym/hhh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ydzbnmgcf@http://**** 请注明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邮寄地址:**** A3座10楼

4.反馈截止时间:202 6 3 16 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 6 3 13 日至 202 6 3 16 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人:****。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联系方式

人:呼和浩特市燃热房****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区巨海8区3号写字楼11层

人:郭祥

联系电话:0471-****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厦 A3座10楼

人:张涛、柴英贵、王欢、闫云龙

联系电话: 0471-****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 内蒙古****网( http://****/)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msym/hhhtsggzyjyw/) 上发布。


附件:
阳光美居消防施工招标文件终稿.docx
阳光美居消防监理招标文件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