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4)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请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将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份PDF文件(加盖单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nmmyzb@http://****)(报名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后,供应商以电话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邮箱,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接收。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