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包头市泽润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除臭系统及事故水池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一、项目概况

1、除臭车间主要包括:****(其中:1#除臭间6.6*16.6占地面积****平米,2#除臭间7.6*16.6占地面积****平米)及除臭设备系统配套工程(电气外线、给排水外线、工艺设备及配套土建);2、事故水池(45.8米×68.6米占地面积****平米)及一体化泵站工程主要包括:设备间、事故水池、分流井、****、****;3、院面铺装及硬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 包头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除臭系统及事故水池项目 》(草 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 .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网( http://****/点击查看

2.内蒙古****网( http://****/msym/btsggzyjyw/点击查看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rt123@http://****

邮寄地址:**** 乌兰察布****路4号

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 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11 日至2026年03月16 日,共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人:****。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乌兰察布****路4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nmgrt123@http://****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网( http://****/点击查看 )、2.内蒙古****网( http://****/msym/btsggzyjyw/点击查看 )上发布。



附件:
包头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除臭系统及事故水池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