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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GY)****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西吉县体育中心2026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一标段 | 其它体育设备设施 |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1 | 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 **** | |
| 二标段 | 其它体育设备设施 |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1 | 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 **** | |
| 三标段 | 其它体育设备设施 | 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1 | 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 ****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 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相关证明 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凡在宁夏 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行 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⑤、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 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 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8)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 **** 19:00: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网;宁夏****网; 宁夏****网
方式 :电子下载
售价 :0元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固原****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县城
联系方式: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区金城阳光佳苑营业房工程咨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曹虔
电话: 0954-****
代理机构:****: 王倩
电话: ****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