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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元宝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3-09

项目概况

丹东****队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百成****有限公司(丹东****路26-2-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C****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丹东****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内容)

最高限价:100%

注:本项目按照价格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100%)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可续签合同两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限公司(丹东****路26-2-10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丹东****路26-2-10号)

五、开启

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丹东****路26-2-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谢立超****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2-10号            

联系方式:庄丽婷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