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西安研究院】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点击查看 B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 B 已批准,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 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 B 招标, 本次招标内容为 2025 年在 智能牙轮 钻机现场 工业性 试验,乙方提供钻探 施工及钻机维护保养劳务外协 服务,辅助项目组完成现场试验工作, 协助甲方 帮助 业主 掌握 智能牙轮钻机 钻探施工技术,培养具备独立施工能力的钻探队伍,服务内容包含:辅助项目组开展 智能牙轮钻机 自动导航试验、 穿爆 钻孔施工作业、钻机日常维护保养和孔内事故处理等方面工作。 详细需求见 “需求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3.1. 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网的相关查询报告 / 截图 ( 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 中国****网 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 6 3 6 日至 202 6 3 13 ( 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中国****站( http://**** ),按要求购买标书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注意事项 :首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站( http://**** )办理注册登记。按网站要求进入首页 “客服中心”—“常用文件”—“上海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CA电子密钥(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并购买邮寄完成绑定,由于邮寄耗时较长,请投标人提前合理安排时间。

5 .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包 ,售后不退 以公对公汇款方式支付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编号 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 标书费 ”,否则, 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购买审核为人工审核,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0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请耐心等待)

收款账户: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安****行

银行账号: 37********

注: 办理 CA证书存在邮寄期,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 (无CA证书无法参与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3 16 9 : 30 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平台 /地点:****(http://****)。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操作说明书和操作视频可登录:中国****站首页 客服中心点击查看 ”—“ 投标指南点击查看 ”查看。

、开标时间: 202 6 3 16 9 : 30 时。

开标平台 /地点:****(http://****)

开标方式:

1、投标人 提前半小时 登录 中国****平台;

2、投标人进入对应项目的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3、开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CA解密);

4、全部投标人完成解密后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根据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名确认;

5、完成开标会全部流程,系统自动关闭对应项目的开标大厅 如未按时完成上述流程,投标将予以否决

发布 公告的 媒介

中国****站( http://**** )。

联系方式

人: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戈(商务)鲁经理(技术)

电话: 029-**** 410 ****

地址:**** 199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人:张工

联系方式: ****

邮箱: ****@http://****

202 6 3 6

附表: 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智能牙轮钻机钻探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劳务承包内容:乙方派遣 4 人员 其中必须有 1 人持有焊工操作资格证书, 1 人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1 持有 B2 驾驶证(通过露天煤矿坑内驾驶培训,并取得驾驶许可证), 配合甲方开展 智能牙轮钻机 钻探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 露天矿下坑 技术服务 8 小时 / 接受临时加班及三班倒工作制 4 名人员协助 钻探设备采购方作业人员施工钻孔。

2 、劳务承包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设计或方案进行培训施工,设备及住宿由甲方提供。

服务期

自实际开工之日起 6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