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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试剂采购项目1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5

六安****中心艾滋病防治试剂采购项目 1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4

二、项目名称:**** 六安****中心艾滋病防治试剂采购项目 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 168号东湖创新中心13幢102

成交金额 **** (小写: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1)核酸定量检测试剂、CD4+T淋巴细胞计数检测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1+2型)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印迹法);

品牌:赛沛、同生时代、 MP;

规格型号: 10人份/盒、50人份/盒、36人份/盒;

数量: 40 盒、 28 盒、 9 盒;

单价: 4 9 70元/盒、 560 0元/盒、 6480 /盒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阙和玲 、张莲、张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地址:****,电话: 0564-****,联系人:****)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六安****中心

    址:六安****路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方正****有限公司

地 址:**** 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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