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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BZLX2026CG50 7 号
二 、 项目名称:**** 利辛县猪瘟等七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 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 地址:**** 889号
中标 金额 : 壹仟零陆万元(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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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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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服务范围:利辛县猪瘟等七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拟采购猪瘟活疫苗(含稀释液) 100万头份、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100万头份、猪圆环病毒灭活疫苗100万头份、猪伪狂犬活疫苗75万头份、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灭活疫苗45万头份、鸡新城疫IV系疫苗1000万羽份。此数量为预计数,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暂定 270日历天(最终供货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至****) 服务标准: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祥 金、马晴、 黄章 根、 孙惠 芳、 陈朝 影、 刘圣 海、罗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金额: ****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 6 年 2 月 12 日
3.开标日期:202 6 年 3 月 5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采购 文件要求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无
7.项目负责人: 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6 年 3 月 17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 七 条 )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 2)质疑项目的名称:****;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 :0558-****
(五)领取 中标 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利辛县****局
地 址:利辛县****路 783号
联系方式: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金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路 288****26楼
联系方式: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岩 李耀华
电 话: 0558-**** 055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业绩、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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