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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通山县****站建设项目 >于 <****>在咸宁****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通山县****中心> <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山县经开****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排名不分先后)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通山县鸿发水利****有限公司 > | <湖北宁泉建筑****有限公司> | < 湖北鼎********公司 > |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 |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 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李春苗 > | <袁强> | < 洪珊 > |
| 证书名称 | < 水利水电工程 贰级注册建造师 > | <市政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证建造师 > | |
| 证书编号 | <鄂2****0> | <鄂2****6> | <鄂2****7>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通山县经开****有限公司>招标人:****: <湖北杨宏****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