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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FS34****5号-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根据质疑事项的处理结果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合肥****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资格,确定合肥未来****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FS34****5号-重1
( 二 ) 项目名称:**** 金安区中小学 2025年护眼灯采购项目(二次)
( 三 )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未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区8层5575号
成交金额:****( ****元)
( 四 )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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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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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LED 教室灯、LED黑板灯; 品 牌:成才智造、成才智造; 规格型号: ****、****; 数 量 : 2307盏、682盏; 单 价 : 148元/盏、151元/盏。 |
( 五 ) 评审专家名单: 杨林、杨龙章、张修俊
( 六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66万元。
( 七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 2026年 3 月 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方式二,通过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局提出投诉,地址:**** 8号4楼,联系电话:0564-****。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六安****局
地 址: 六安****路 101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一杭****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区振华山庄北门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
五、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 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