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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拉萨柳梧商服用地开发建设项目施工(第四次)项目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26-03-03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0:09:44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 简易综合评估法+自主定标 答疑澄清时间 **** 10:09:44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10:09:4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提问及回复集中公布如下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根据:“招标控制价总说明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8.投标人应按清单中提供的“ 主要材料价格表” 格式填报材料、设备的价格,投标人选择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所报品牌或产地执行。”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填报品牌,如需填报,填报在何处?请贵司明确。

提问1回复:无需填报品牌。

提问2:请贵司明确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周期;

提问2回复:中标后,由中标人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

提问3:请贵司明确本项目主要材料调差范围及风险系数;

提问3回复:本次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主要材料调差范围及风险系数自行综合考虑。

提问4:根据招标控制价总说明第三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2期)及现行市场价,请贵司明确本项目主要材料调差的基准期?

提问4回复:本次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基准期如有必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提问5:部分不同规格型号产品价格相同和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不一致问题

提问5回复:针对价格问题:投标人根据设计图纸、招标范围:****;针对工程量清单漏项及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不一致的部分,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结算。

注:招标文件无任何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