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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2026年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空经济区2026年绿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北京****区(廊坊)公共服务局以
廊临公服初设审(20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空经济区(廊坊)城市****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
临空经济区(廊坊)城市****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主要分为航空物流区****部分,具体包括道路绿化、地块绿化、植被补植、养护及其灌溉附属设施等内容。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 万元。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备注:响应大气治理因素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形需以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应由工程总承包自行承担风险,实际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 施工资质以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执业资格; 园林绿化类或风景园林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或风景园林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园林绿化类或风景园林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3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为准);
****财务要求:
(1)财务要求:具有2024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若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根据《河北****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危大工程范围的项目,建设单位:****、设计等单位:****。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或设计 工作的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不同专业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至
****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平台(网址:http://****/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平台、河北****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如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平台向华春建设工程********公司提出,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北京****区(廊坊)住房建设局
电话:
0316-****
电子邮箱:
lkzfjsj@http://****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临空经济区(廊坊)城市****中心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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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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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北京****场(廊坊)****临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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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中心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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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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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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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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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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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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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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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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