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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3T0018 FS34****1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凉亭河综合治理工程水保、环保服务及堰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方案(洪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
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8号福州********楼104室
成交金额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
类
|
|
名称:****、环保服务及堰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方案(洪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松县凉亭河综合治理工程水保、环保服务及堰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方案(洪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
谈判
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同项目建设工期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海燕、许庆兵、查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3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
供应商
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松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宿松县水利局(宿松县****中心)
地
址:宿松县****路
362号
联系方式:
186 5561 922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兹元全****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厦
2楼
联系方式:
159 5556 5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先生
电
话:
186 5561 92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开评
标
情况
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