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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站管内增设烟感探测器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站管内增设烟感探测器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头****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包头****站管内19个中间站和车间增设19套无线烟感探测器,设备含安装调试及人工费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2.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1年盈利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需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消防施工业绩至少3份。(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在“信用中国”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http://****/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0时18分 ****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

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

询价线上项目,供应商需使用国铁采购平台报价(流程:参与的项目>选择项目>报名>我要报价),CA加密。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包头火车站。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包头站

详细地址:**** 包头火车站

电 话: 0412—****

项目联系人:**** ht_btzcg01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包头站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