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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舒城县****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

二、项目名称:**** 舒城县****队交通信控设施服务采购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609号

成交 金额:人民币 ****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服务涵盖本项目所建设的全部电子警察及红绿灯路口点位、前端设备、测速系统、传输网络。

服务要求: 1、电子警察系统建设:为舒城县内4个路口提供电子警察系统,6个路口提供红绿灯建设及安装调试服务。2.机动车移动测速系统建设:提供该系统的建设安装及调试服务,系统支持记录2张高清超速违法图片,连同目标车速、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设备编号、超速百分比、执法单位:****。3、系统接入:完成新建电子警察点位的标准化接入,统一接入舒城县****平台。4、运维服务:提供设备软件升级、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巡检、故障排查与快速修复等服务,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5、数据连接:提供36个月不低于200M链路连接服务。

服务时间:建设期 40日历天;建设完成后运行维护期3年(含数据传输网络专线服务3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青华 、尤莉、范彭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成交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2 、供应商认为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方式二, 通过 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舒城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地址:**** 舒城县****路 178号 ,联系电话: 0564-****

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舒城县公安局

    址:舒城县****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建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妇幼保健院北侧)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