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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新都区三河街道鹅公包巷新建道路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成都市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新都区三河街道鹅公包巷新建道路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16:11:47    来源: 四川****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0042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鸿吉****有限公司 四川********1幢2号 2,22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鸿吉****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B**** B****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新都区****路工程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道路西起于蜀龙大道,东至规划鹅公包路,全长****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7米。 由监理机构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 胡力 注册编号:川********,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时虎 邱文权 陈倩(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2026]****,2.预算金额:****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城市道路工程施工。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局,联系电话:028-****-4,地址:****。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成都****中心

地址:**** 成都****路180号

联系方式: 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成都****中心

地址:**** 四川****路788号

联系方式: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婷

电话: 028-****


成都****中心

****



相关附件:
新都区****路工程(N5********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鸿吉****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 1:供应商抽取结果(名单附件).pdf





一、项目编号:N5****0042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鸿吉****有限公司 四川********1幢2号 2,22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四川鸿吉****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B**** B****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新都区****路工程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道路西起于蜀龙大道,东至规划鹅公包路,全长****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7米。 由监理机构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65日历天 胡力 注册编号:川********,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时虎 邱文权 陈倩(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2026]****,2.预算金额:****元。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城市道路工程施工。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局,联系电话:028-****-4,地址:****。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成都****中心

地址:**** 成都****路180号

联系方式: 02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成都****中心

地址:**** 四川****路788号

联系方式: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婷

电话: 028-****


成都****中心

****



相关附件:
新都区****路工程(N5********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鸿吉****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 1:供应商抽取结果(名单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