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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咨****有限公司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琪、王凯、梁增伟、陈永、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0871-****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云南****路705号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
采购单位:****:闫警官087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李斌、沙琪、王凯、梁增伟、陈永、李杰0871-****
代理机构:****: 云南****区17幢1单元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比选项目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客运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人为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 ,比选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进行响应。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ZZ****B****。
3、比选范围:完成各类培训班学员接送站、参观见学及总队各类大型公务活动的车辆运送保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服务地点:****。
6、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025)等相关国家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比选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比选申请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比选申请人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③若比选申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比选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比选申请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②截止时点: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比选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缴纳税收: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起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起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比选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交通运输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
1、获取时间:从 202 6 年 0 3 月 0 3 日至202 6 年 0 3 月 0 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3:30-17:30。
2、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可从 云南中咨****有限公司前台(云南****区 17 幢 1 单元3楼) 获取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比选文件售价 人民币4 ****元 /标段 ,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至现场的,提供(1)(2)项;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至现场的提供(1)(2)(3)项, 以上(2)、(3)项可以用企业介绍信的形式代替,具体格式内容自拟。
比选 文件购买联系人:****、沙琪 联系电话: 0871-**** E-mail : ynzz 2015@http://****
电汇购买 比选 文件或对 比选 文件购买有任何疑问,请将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含 比选 文件购买凭据)和问题一并发至 比选 文件指定的邮箱,并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 3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 比选 文件的潜在 比选申请人 不得参与 比选 。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 3 月 1 3 日 0 9 时 3 0 分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为: 云南中咨****有限公司 3 楼 评标四厅 ( 云南****区 17 幢 1 单元3楼 ) 。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3、开启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启地点:****。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比选人: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警务保障中心
地 址:****
联系电话:0871-****
联 系 人:****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沙琪、王凯、梁增伟、陈永、李杰
电 话:0871-****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行
账 号:25********
二、开标时间: ****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