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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124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马鞍山****区红苹果布艺软装馆 | 布帘、电机、卷帘、布帘定型 | 美尔耐、美尔耐、美尔耐、美尔耐 | 定制(349-4、349-6)、定制(DT100)、定制(JL301-3)、高温160℃加高压定型(349-4、349-6) | ****米、65台、****平方米、****米 | ****元、****元、****元、****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朝秀、戴卫华、汪银钢、王恩霞、俞金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4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刘指导、055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夏小虎、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