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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铁路公安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2-27

项目概况

太原****局-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

项目名称:****-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太原****院内装饰、装修、电气、采暖、给排水、亮化、通风等,具体情况根据实际发生的内容为准。维修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线下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文件:(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相关证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准备二套。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本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3、本次公告在《中国****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贾晓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张志慧,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