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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根据 乌鲁木齐****院委托,对自治区****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EPC)进行了资格预审,希望各个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企业积极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

2、招标项目编号:65********

3、招标项目名称:****(EPC)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企业自筹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新建心理治疗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门诊楼改造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55.6米,最大单跨跨度15.2米),旧食堂整栋建筑改造为心理测评与康复训练中心1577平方米,配套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建设、购置工程配套的材料设备。招标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及红线范围内全专业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含景观绿化、市政、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电信、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防腐、保温、监控、内外装饰、幕墙、亮化等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使用的所有工程设计;含正式用电(开闭所至中心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及高低压设备)及燃气内外管网工程。2)设备(包括专用工具、试车备件、2年内备品备件)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安装、调试直至性能考核合格。3)全部建筑、市政、安装工程及试运行,同步开展对招标人:****。4)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编制交付设备运维手册、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5)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范围中应该有的,必须的施工、设备采购、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等,均在承包商工作范围内,均由承包商补足。6)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包含但不限于质监、规划、消防、环保、人防、高低压户表及特种设备)取得合格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财务审计及整体竣工验收。7)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8)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试运行后达到“交钥匙”标准。9)院内绿化、树木移植至指定地点:****。10)负责项目三通一平。11)温泉分院治疗楼及疗养楼的地基加固、结构鉴定、拆除、结构加固及恢复。12)市****网,拆除、改建的设计及施工,临时管线搭建及并网。13)包括但不限于市****路迁改的设计和施工。14)除上述工作内容之外,凡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土建、装饰等工程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65********

(2)、标段名称:****(EPC)

(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4)、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5)、保证金:****元

(6)、标段(包)内容: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新建心理治疗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综合门诊楼改造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55.6米,最大单跨跨度15.2米),旧食堂整栋建筑改造为心理测评与康复训练中心1577平方米,配套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建设、购置工程配套的材料设备。

(7)、标段工程规模:****平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要求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②:[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
要求③:[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二)施工资质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报表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5、申请人业绩要求:
5.1、施工单位:****:近三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含****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
5.2、设计单位:****:近三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申请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在乌鲁木齐****网(http://****/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本单位:****,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乌鲁木齐****网(http://****/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
10、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万元(含****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资料),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项目负责人。
11、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设计项目负责人。
12、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由招标人:****。(3)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2)[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甲级

    第2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第3项要求:

    (1)[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

    (2)[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

    第2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筑师

    第3项要求:

    (1)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平台http://****:8090/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起至**** 10:30止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http://****/ggzy/)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李堰达、王鹤宇、李娟娟

电话: ****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乌鲁木齐****局

电话: 0991-****,0991-****,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