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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LCG2026SH006

二、项目名称: 枞阳县****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如有):迈尔

规格型号:MVS-1500

数量:1 台

单价:**** 元

名称:****

品牌(如有):迈尔

规格型号:VWS-280

数量:1 台

单价:**** 元

 

名称:****

品牌(如有):迈尔

规格型号:NQG-2000

数量:1 套

单价:**** 元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张浩、张云、毛婵娟、周斌、段凤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如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路6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枞阳县****路96号,联系电话:****】。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枞阳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