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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贺兰县****局 以 关于批准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 2026〕6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村级 自筹和乡村振兴资金 ,招标人为 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易采****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金星村、银星村联栋大棚建设和通义村设施温棚建设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如下:
1、金星村联栋大棚(6栋):
1-1#联栋大棚,长乘宽为60*252m;1-2# 联栋大棚,长乘宽为92*259m;2-1# 联栋大棚:长乘宽为80*154m;2-2# 联栋大棚, 长乘宽为80*154m;2-3# 联栋大棚,长乘宽为68*161m;4-1# 联 栋大棚,长乘宽为60*133m
2、银星村联栋大棚(2栋):
3-1#联栋大棚,长乘宽为92*308m;3-2# 联栋大棚,长乘宽 为48*336m。
3、 通义村设施温棚(7栋):
1-7#温棚,每栋温室长乘宽各为154*14m。
2.2建设地点:****、银星村、通义村 。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 3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 03 - 0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网、中国****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兰县立岗镇 地 址:银川****区绿地 21 商城 D区企业
公园 41号楼 2 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0951-**** 电 话: 095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子邮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局, 联系电话: 0951-****
202 6 -0 2 - 12
[A64********]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NXZF
[A64********]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NXZF
[A64********]立岗镇特色农业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NXZF